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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首月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18-09-04 20:11:23.0来源:

8月31日上午,记者从北海市关于实施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北海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自7月26日实施以来,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收到营商环境监督员提交的监督信息31条,经会议审定,批办监督信息4条,转办监督信息18条。

北海市营商环境监督员是由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等人员组成,由市委选聘,颁发聘书和《北海市营商环境监督员证》,聘期为1年,解聘时收回聘书和监督员证。监督员将对全市项目招商、项目审批、项目建设、项目运营全过程进行监督,在推进项目落地当中发现和反映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重点监督近年来列入全市开竣工的重大项目,每月至少提交1条监督信息。监督员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汇总,经筛选后形成监督信息,市非公办将收集到的监督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转办”、“批办”、“督办”等方式办理。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市非公办主任

石宝峰

我们收到信息以后,我们市非公办会召开主任办公会,对每一条监督员的信息进行认真的审议,首先定性为是有效信息还是无效信息,是有效信息,我们再根据它的性质来分类,它是属于哪一方面的信息?然后把这些有效信息通过跟这些信息的有关部门进行转办,处理解决。要求各职能部门在两周之内要把监督信息反馈给非公办,非公办再将反馈的信息,一个要报告市领导,还要向监督员本人进行反馈,再通过监督员向他所监督、所反映的企业进行反馈。

优化营商环境,根本在制度创新,用好的制度机制来涵养并形成营商环境和沃土,才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充足养分和重要保障。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市非公办主任

石宝峰

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措施,确保《北海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能够顺利实施,发挥作用,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我市的营商环境,促进北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ND

特派记者

@沈萍【原创 转载需注明】

图文编辑

@萍萍【原创 转载需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