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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酒店、餐饮店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

发布时间:2020-02-19 10:37:08.0来源:

桂新冠防指〔2020〕4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等7项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疫情精准防控,统筹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现将《工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等7项措施和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迅速贯彻落实到位,广为宣传,做到人人皆知。


 

2020年2月14日


旅馆、酒店、餐饮店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

 

  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旅馆、酒店、餐饮店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是本单位(店、馆、所)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业、复业前要按规定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严格加强出入管理。尽可能只设一个出入口,出入口处要设立体温检测点,出入人员一律戴口罩并测量体温。发现有疑似症状的,按要求及时报告。旅馆、酒店要提醒住客尽量减少外出,尽量不接待访客。


  三、严格信息登记管理。旅馆、酒店对所有入住宾客,要如实进行登记,并建立完善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对未经14天观察期的重点疫情地区来桂人员,应指引其前往所在地隔离观察点实施集中隔离观察,不得接受其登记入住。


  四、严格卫生和清洁消毒。旅馆、酒店、餐饮店要严格落实卫生要求,全面做好清洁、通风、消杀及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每日须对门厅、楼道、电梯、楼梯、地面、墙壁、卫生间、餐厅、台面、桌椅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清洁。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五、严格加强餐食服务管理。鼓励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餐厅要加大餐桌设置距离,距离应当保持1.5米以上,避免人员过于集中。尽量引导宾客同一方向进餐、独桌进餐,封闭性的包厢原则上不得开放。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并做好造册登记。严禁生、熟食品混放,不得提供生食肉制品,严禁违规提供野味菜肴。加工制作食品应彻底烧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加工制作人员要严格操作规范,保持个人卫生,避免徒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厨房操作间要保持环境卫生清洁,餐具要保持清洗消毒。厨余垃圾要按规定分类处置,及时清理。


  六、严格从业人员管理。返岗人员必须主动向用人单位申报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和返岗前14天外出情况,对有重点疫情区域旅行、居住史的,要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回的务工人员,要耐心劝导其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工作人员实行每日身体健康检测,建立检测记录本。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当立即隔离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七、严格控制营业规模。禁止承办各类群体性聚餐、聚会活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就餐人数,提倡实行分餐制,引导通过到店堂打包、送餐、网络订餐等方式提供餐饮服务,避免人群接触和聚集,防范疫情传播。提倡使用手机扫码点餐、结账,人工点餐、结账时应保持合理间距。


  八、严格内部培训和宣传。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个人防控知识和能力,培训对象要覆盖全体工作人员。要通过宣传海报、滚动字幕等方式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醒宾客佩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


  九、严格做好经营场所秩序管理。要加强对经营场所的合理规划和布局,疏导人流,避免人员过于集中。提醒客人尽量避免乘坐厢式电梯,乘坐时要加强引导,错峰乘梯。有条件的要设置隔离区,出现疑似症状时,按要求进行隔离。要加强巡查检查,督促员工、提醒客人做好自身防护。


  十、严格加强监督检查。旅馆、酒店、餐饮店要加强对自身防控措施的检查,强化薄弱环节防控力量。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部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通风、消洁消毒、体温监测、现场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