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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开启“河长+检察长”的河湖治理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0-10-29 21:30:33.0来源:
 

10月28日,在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欧余军的见证下,北海市河长制办公室和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签约仪式。这标志着北海市“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全面启动,这对于我市河湖治理来说既是创新之举,更是务实之措,为推进我市建设“幸福河湖”,改善水生态环境,强化水资源保护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

 

欧余军指出,《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对我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和建设“幸福河湖”有着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要多措并举推进“河长+检察长”的河湖治理工作。

       
       

欧余军强调,一是提高认识,加强沟通协作。要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机构的协作配合,各级河长办、水利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与河长制工作机构对接,对涉水行政违法行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其它各职能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在工作中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配合,推动我市河湖治理走向法治化和规范化。二是持续开展好河湖“清四乱”工作,打造“幸福河湖”。市河长办要持续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尤其是以解决合浦水库库区“四乱”突出问题为契机,全面排查和整治全市河湖管理中存在的“四乱”问题;检察机关要适时介入,主动与河长制工作机构对接,支持水利部门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合力啃下这块“硬骨头”,打赢整治河湖“四乱”这场攻坚战,还全市人民一个“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认知度、参与度。各单位要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河长+检察长”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河湖管理范围内的群众对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认知度,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河湖保护工作,形成共管共治局面,进一步提高我市河湖保护和治理水平,推进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







图文编辑

@彭芳【转载需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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