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市创城办督查组按照创城点位标准对我市部分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发现各单位基本按照要求开展创城工作,但仍有部分细节问题需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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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市创城办督查组先后对北海日报社、市人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督查,发现:
北海日报社办公区有部分垃圾桶分类标识缺失,宿舍存在灭火器压力不足的问题,其责任单位均为北海日报社;
市人社局办公区内出现杂物乱堆乱放的现象,其责任单位为市人社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则存在消防通道乱停车辆的问题,其责任单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检查过程中,督查组还发现海南路(海南路小学门前路段)路面破损严重、路段多处坑洼,其责任单位为市市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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