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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廉·初心⑤】以勤廉守护公正 ——记2021年度北海市勤廉榜样魏玉芳

发布时间:2021-05-24 16:26:49.0来源:
编者按





勤政为民,廉洁为公。2021年1月起,市纪委机关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在全市自下而上、广泛深入开展2021年度北海市勤廉榜样选树宣传活动,最后评选出20名清廉守纪、勤政为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北海市勤廉先进个人”。虽然岗位不同、经历不同,但他们都始终保持着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恪守着心系群众的为民本色。为让更多干部群众感悟“勤”和“廉”的真谛,引领崇尚清廉、向上向善、见贤思齐、争创一流的社会风尚,推出“勤廉·初心”专栏,敬请关注。




魏玉芳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和优秀共产党员,全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表现突出个人,这些沉甸甸的荣誉属于魏玉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魏玉芳(中)与合议庭成员对一起具有示范性的合同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维护法律的权威。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24年来,魏玉芳始终如一地以她坚定的法律信仰和过硬的职业素养,甘为人民群众“孺子牛”的情怀,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以勤廉忠诚履行着“一心为民,公正办案”的承诺。在审判工作中,她耐心辨析每个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梳理证据,明察秋毫还原事实真相,依法及时作出公正裁判,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浦县党江镇九坡村、亚桥村村民长期以种植马蹄作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2012年,当地108户农户因购买了“赣州鑫谷公司”生产的假农药,致使马蹄果肉变质,造成巨大损失。该案一审判决赣州鑫谷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山东爱农公司等经销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各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损失及责任承担主体不服而上诉。所涉及的108户农户更是忧虑重重,担心二审不知如何判决、何时判决而影响到家里的生计。

  

魏玉芳是该案的二审主办法官,为查实真相,她和合议庭成员多次到田间地头核实农户的损失情况,走访工商登记部门和农药销售商,查证假农药的生产者、销售者,不放过蛛丝马迹。经缜密调查,发现证据指证的涉案假农药是山东爱农公司假冒赣州鑫谷公司的商标生产的,合议庭据此推翻一审判决,改判:山东爱农公司对农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他经销商承担补充责任,赣州鑫谷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108户农民的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障。

 

魏玉芳(左一)法官深入走访调查涉案现场。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提供


洗清冤屈的赣州鑫谷公司负责人感激涕零。50多岁的中年汉子,在法庭宣判后,走向法庭中央,对着法庭上的国徽和法官们深深地鞠躬,良久良久。

  

这在魏玉芳内心掀起了极大波澜。对她而言,审判仅是工作的一部分,却身系千万家的利益与幸福。来不得一丝马虎,更不许有半点私心。

 

促成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后,受害人父母给魏玉芳(右一)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法官心中都应有一把天秤,公正是唯一的砝码。我们在把握这把天秤时务必做到拒绝诱惑,廉洁为民。如果被私利绑住了手脚,天秤就会倾斜,当事人将难得到真正的公平正义。”魏玉芳说。

  

在前些年的一个初秋傍晚,邻居领着其朋友拎着水果来到魏玉芳家里拜访,说其朋友有些法律问题想咨询一下。谈话中了解,邻居的朋友是刚受理的一件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一方当事人周某,所谓的咨询,实际是为其案件能够胜诉而前来说情。得知这一情况后,魏玉芳拒绝与其谈及案件的情况,告知其案件会依法依规处理,并让其将水果带回。不料,周某匆忙丢下水果就离开了,随后魏玉芳发现,水果下面竟压着2000元现金。魏玉芳没有丝毫迟疑,急忙找邻居帮退还回去,但邻居称是被周某所骗,不愿牵扯其中,不同意帮退回。

  

为了这一袋水果,魏玉芳辗转反侧,第二天借需了解案件情况通知周某来到法院,严肃阐明法院的廉洁纪律,对其不良行为进行了训斥,并责令其取走水果和现金,否则将交由纪检部门来处理。周某敬畏于魏玉芳的廉洁奉公,收回了水果和现金。所涉案件最终在法律的准绳之下,依法审理裁判。

  


 魏玉芳(左二)创立全区法院系统第一个“劳模创新工作室”,发挥劳模示范作用,承担“传帮带”任务,带动年轻法官、法官助理的成长。


“法官是公平公正的守护者。对每一起案件,都必须遵循高度负责的原则,既要经得起质量的考评和历史的考验,同时也要让当事人在案件中获得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魏玉芳多年办案的体会,24年来她也始终这么坚持着——用勤勉与廉政诠释一名人民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来源:北海日报)